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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工作要求的通知
时间:2022-03-17   来源:组织人事处   作者:   点击:

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组研究决定,现就教职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任课教师按照学院线上教学要求,认真开展线上教学工作,务必保证线上教学质量,上班形式由各系部根据线上教学要求自行安排,授课一律居家,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2.学生工作人员在校园封闭管理期间鼓励住校,深入学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疏导,指导学生做好自我防护,搞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督促学生完成线上学习任务。

3.教职工因疫情需要加班值守的,由本单位根据情况次日可适当推迟上班时间。

教职工或同住家人有封控/管控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接或次密接史、苏康码异常、身体状况出现疑似症状、出现发热情况的,应及时如实报告所在单位,并在企业微信填报相关信息,履行请假手续,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二、相关要求

1.上班期间,教职工应服从学院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做好所属办公区域消毒和晨午检工作,未经批准,不得组织召开大型会议或举办聚集性活动。要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意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安全开展。

2.不住校教职工尽量乘坐私人交通工具上下班,做到“两点一线”,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做好个人防护,要全程佩戴口罩,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

 

 

                       

        院防控工作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