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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13   来源:组织人事处   作者:   点击:

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16号)的文件要求,现就我院开展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我院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学院直接签订全职聘用合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在学院指定的时间和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5.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 已取得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已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考试。符合两门科目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

7.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免测)。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至29日16点,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5月10日前,完成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指定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市建邺区燕山路139号)、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3.5月16日前,申请人到组织人事处报送书面材料。

4.5月24日至27日,根据省厅工作安排,由组织人事处将申请材料集中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三、有关要求

1.高校教师资格证是教师申报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要条件,请各系(部)及时传达,按要求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

2.各高校要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加强对申请人师德师风情况的考察,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不得通过学校评议。

3.受疫情影响,对已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岗前培训考试的人员提前安排体检、考核,对其他条件进行评议和公示,后期结合岗前培训考试成绩,确定通过评议人员名单

为便于交流,请报名的老师加入QQ群:451634691,具体工作安排以组织人事处通知为准。如有疑问,可咨询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吕品,联系电话:52111901。

 

 

组织人事处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