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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访问工程师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31   来源:组织人事处   作者:吕品   点击:

各系:

根据《正德职业技术学院访问工程师项目实施办法》(院人字〔2011〕6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在我院从事专业教学1年及以上,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两年内未参加访问工程师项目实践。

二、推荐程序

经个人申请,由所在系推荐,学院最终审核确定实践项目。

三、时间安排

各系根据教师培养规划、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需要综合考虑,筛选好的项目进行推荐。3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交组织人事处。

学院于4月组织评审,公布立项项目,实施访问项目。